关于开展辅导员下宿舍、下课堂的通知
时间:2024-03-14 10:05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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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和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现将进一步加强辅导员下宿舍、下课堂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的
全面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提供服务,进一步敦促学生优良学风养成,提升思想政治教育水平。
二、工作方式
辅导员深入宿舍、深入课堂、深入学生,转变以办公室办公为主的工作模式,把课堂、宿舍作为工作主阵地,每天要保证有半天时间进入宿舍工作,巡查上课问题,加强与学生沟通交流。
1、深入学生宿舍
(1)辅导员每天要深入宿舍,对学生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秩序检查。检查宿舍卫生和内务整洁、睡懒觉、玩游戏、违章用电、晚归漏宿等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宿舍硬件损坏报修等问题。
(2)加强与学生交流谈心。特别是特殊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处理和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有效化解各种矛盾。
(3)加强违纪学生教育工作。及时对学生晚归、夜不归宿及其它宿舍违纪行为等情况进行了解;对学生在宿舍内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及时予以纪律处分。
(4)做好记录。各辅导员按照要求填写《宿舍检查登记表》(见附件)。
2、深入学生课堂
(1)辅导员每天要深入课堂,对学生班级进行上课秩序检查。检查的班级和课程由辅导员自行决定安排,检查内容包括:出勤统计(含迟到、早退、旷课情况)、文明着装和礼仪、课堂秩序情况等。
(2)做好缺勤学生的批评教育。辅导员要督促各班做好班级考勤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缺勤的原因,并针对学生迟到、旷课等现象和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于迟到、旷课的同学,辅导员要与其进行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对达到旷课次数达到处分的,要及时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3)做好记录。各辅导员按照要求填写《辅导员进课堂登记表》(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辅导员下宿舍、下课堂的重要意义,落实一线辅导员工作法,及时化解和处置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强化辅导员使命和担当。
2、严格执行宿舍和课堂管理规定。辅导员在检查宿舍和课堂过程中如发现违反学院宿舍管理规定和课堂教学秩序的,要及时予以处理,严肃校纪校规,加强学生责任意识。
3、做好工作台账记录。学生工作部将定期检查、抽查、统计和通报辅导员深入课堂、宿舍的工作情况。该项工作将作为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优评先重要依据之一。
4、该方案自2023年3月18日起施行,《宿舍检查登记表》和《课堂检查登记表》随同辅导员工作台账记录一起提交(4月2日第一次提交)。
工作联系人:葛老师,联系电话:87195156。
学生工作部
2024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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