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校区): 为加强对走读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现将2023-2024学年度学生办理走读手续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我院在校生(续办走读需重新提交材料) 二、工作依据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走读管理规定》 三、工作要求 1、对提交走读申请的学生,班主任必须与其家长核实情况,了解学生家长意见,并在“班主任意见”一栏写明; 2、各二级学院(校区)严格审核学生走读申请的信息,包括家长姓名、家长手机、走读地点、户主姓名、户主身份证号、户主手机号等,确保信息真实无误; 3、学生在走读期限内,学院不再保留其宿舍床位,学生应当将个人物品搬离宿舍; 4、各二级学院(校区)于2023年6月2日前将学生走读申请表(附件1)、走读安全保证书(附件2)(纸质版各一份)、学生办理走读汇总表签字盖章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备案存档。 五、其他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93332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