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邮科院校区: 为加强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坚持教育与惩戒并举的方针,根据《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决定开展我院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集中受理:4月2日-5月1日 即时受理:根据违纪时间的实际情况 二、工作对象 1、考察期不少于6个月的受警告处分者; 2、考察期不少于8个月严重警告处分者; 3、考察期不少于10个月记过处分者; 4、考察期不少于12个月留校察看处分者。 三、工作流程 (一)受处分学生在受处分期间接受教育态度诚恳,每学期至少主动向辅导员汇报一次思想,认真撰写思想小结; (二)受处分学生在处分期满前10个工作日内向学生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解除处分审批表》见附件1; (三)系(部)在收到受处分学生的审批表后一周内,组织该班同学对受处分学生在处分期内的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 (四)系(部)须对拟解除处分的学生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并向学生工作处提交审查结论; (五)学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后,提交分管院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院行文解除处分。 四、需提交材料 1、考察期间的思想汇报(每学期至少一篇,依此类推); 2、申请人提交解除处分申请并填写《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解除处分审批表》(学生填写见附件1); 3、处分文件复印件; 4、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违纪解除处分材料汇总表(系部、校区填写)(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1、各系部、校区应定期清查违纪学生名单,对于考察期已满且符合解除处分的学生,尤其是符合解除处分的毕业生要告知其相关政策规定,以免影响学位证发放等。 2、各系部、校区应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民主评议小组成员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民主评议的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评议的结果要客观、真实。 3、各系部、校区应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实行一人一档,并在工作时间内及时提交学生工作处审核。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95156 工作投诉电话:027-87193552(学生工作处) 027-87193826(纪检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
3、
学生工作处
(责任编辑:admin)2019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