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校区: 根据《关于做好毕业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和学分置换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初审,报学生工作部、院团委审核,拟同意对以下同学发放“第二课堂”学分,具体名单如下:
公示期: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1日(共三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院团委反映。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95165 特此公示
学生工作部 院团委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