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本年度服义务兵役学生的学费资助工作,现决定对服兵役学生学费资助申请材料集中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10月14日(具体审核时间见附件) 二、审核地点 一食堂四楼411 三、审核要求 (一)提交材料 1、服义务兵役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原件2份(通过全国征兵系统在线填写、下载打印此表,手填及复印件无效); (2)《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复印件1份(如入伍通知书、入伍批准书未发放,需要县级征兵办出具单独入伍证明原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在校生无需提供); (4)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银行卡应有效,有交易记录) 2.直招士官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原件2份(通过全国征兵系统在线填写、下载打印此表,手填及复印件无效); (2)《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复印件1份(如入伍通知书、入伍批准书未发放,需要县级征兵办出具单独入伍证明);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4)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银行卡应有效,有交易记录) 3.退役复学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原件2份(通过全国征兵系统在线填写、下载打印此表,手填及复印件无效); (2)《退出现役证》复印件1份; (3)复学红头文件复印件1份。 (4)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银行卡应有效,有交易记录)。 4.退役士兵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原件2份; (2)《退出现役证》复印件1份; (3)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银行卡应有效,有交易记录)。 5.按要求分类整理、填写《2024年服兵役学生资助汇总表》和《服兵役资助资料自查表》,在审核材料时提交纸质签字盖章的汇总表格。 (二)审核要求 1.请相关单位提交材料时,将学生的申请材料用铅笔编号,并与汇总表中的序号保持一致,提高审核效率; 2.请相关单位安排负责此项工作的辅导员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现场审核,及时整改;如有时间冲突,应提前向学工部反馈,进行调整;如未及时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将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相关单位负责。 联系人:徐珍 联系电话:027-87195156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4年服兵役学生资助汇总表》 2、《服兵役资助资料自查表》
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19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