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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3-2024学年“双评”工作方案

时间:2024-09-23 14:19来源:学生工作部 作者:徐珍 点击:
一、评选对象
个人:所有已注册在籍学生和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在籍大二及以上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有申请资格)
集体:所有大二及以上学生班级(专升本学生班级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有申请资格)
二、评选时间
    9月25日-11月
三、奖项设置
综合奖学金:特等、甲等、乙等、丙等
个人评优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集体评优优良学风班
四、名额分配
1、各二级学院(校区)综合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
2、优良学风班由各二级学院(校区)据实申报,不设名额限制。
五、评选依据
(一)各奖项评选依据
1、综合奖学金:按《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综合奖学金管理办法》和《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奖励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综合奖学金加分认定说明
1、有获奖证书类:以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为准。各地区及其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不能直接作为加分依据,由学生工作部统一认定;
2、无证书类:需提供相关主办单位加盖公章的材料,且二级学院(校区)加盖公章予以认定,并在各二级学院(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有效(网站发表新闻的,不能作为加分的依据);
3、体育竞技类:以体育教育中心提供的书面材料且加盖公章为准;
4、团学组织类:院级团学组织由相关职能部门加盖公章予以认定,并在学生工作部审核备案有效;二级学院(校区)团学组织由各二级学院(校区)团总支加盖公章予以认定,并在各二级学院(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有效。
5、勤工助学组织类:以学生工作部或各二级学院(校区)加盖公章的材料为准。
   “双评”期间,相关各项认定材料以学生工作部公示结果为准。各项认定材料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
六、工作进度 

时  间 工作进度
9月下旬 召开 “双评”工作布置会,发放相关表格
10月28日之前 各二级学院(校区)初审、汇总,并公示
11月5日 各二级学院(校区)将公示后结果上报至学生工作部
11月8日 学生工作部复审、公示
11月中旬 党政联席会审核确定
12月上旬 总结表彰
 
七、工作流程
1、综合测评
学生自我综合测评;班委会、团支部对全班学生集体综合测评,评测结果进行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并确认签字,结果上报二级学院(校区)。
2、二级学院(校区)审核
二级学院(校区)对各班级推荐名单先审核、后公示。如无异议,二级学院(校区)副书记签字确认;如有异议,二级学院(校区)协调学生本人、班干部、班主任再次确认,无异议后二级学院(校区)副书记签字确认,二级学院(校区)公示。
3、确认上报
二级学院(校区)公示后,学生无异议,二级学院(校区)按照要求上报至学生工作部;学生有异议,二级学院(校区)协调相关人员再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至学生工作部。
4、复审公示
学生工作部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复审,并在全院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5、审核确定
    经学生工作部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获奖名单报党政联席会批准。
八、公示要求
公示包括网络平台公示和宣传板公示,两种形式应同时进行。网络平台公示应包括各二级学院(校区)网站、QQ空间、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板公示统一摆放在指定位置,每页纸右上方加盖二级学院(校区)公章。版头书写“XX学院(校区)2024年‘双评’表彰推荐名单公示”,下方注明办公室电话和公示时间。
九、奖金发放
1、个人奖金直接打入学生个人中国工商银行卡中,学生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核实签字确认(特别是身份证号和中国工商银行卡号,一人一号,不得共用卡号或他人卡号)。无中国工商银行开的卡或遗失、挂失、停用、销户的卡,请学生自行补办。
2、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其奖学金经学生本人签字同意后,可优先充抵学费。
3、集体奖金以银行划拨形式发放,由班长代为领取。
十、评选要求
1、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相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校区)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干部认真学习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办法,领会文件精神,熟悉2024年“双评”工作政策,督促各班级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实施办法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对评奖人员资格进行认真核定。同时,各二级学院(校区)要成立“双评”工作小组并及时报送“双评”工作方案(含名额测算表)。
2、严格标准和程序。二级学院(校区)要严格掌握“双评”工作条件和标准、审核程序和环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落实班级、二级学院(校区)、学生工作部三级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未经班级、二级学院(校区)公示不得上报学生工作部。对推荐或初评结果有异议时,应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不予受理。对特等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优良学风班的评选必须采取集中展示、竞争性选拔的方式进行,不得直接指定或个别评议。对在“双评”中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及名额,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3、加强思想引导。“双评”工作是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管理及先进典型的学习和宣传。
十一、其他
1、报送材料明细及要求
各单位报送的纸质版材料均需负责人签字盖章。
A、各单位“双评”工作方案及名额分配方案于10月11日之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B、附件3、4、5、6于11月5日之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2、联系电话

二级学院(校区) 电话 办公地点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87195889 3教1212室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87193660 3教1101室
化工与材料工程学院 87194186 3教202室
经济与管理学院 87194370 3教502室
马克思主义学院 87193007 1教221室
建筑工程学院 87195120 3教802室
艺术设计学院 87193861 1教300室
外语学院 87194936 1教320室
流芳校区 17307115110 C7-1008室
邮科院校区 87691322 红楼112
学生工作部  87195156 大学生活动中心413
纪检办公室 87193826 办公楼409
 
 
附件:
1、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汇总表及班级双评推荐表
2、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明细表
3、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标兵申报表
4、2023-2024学年综合奖学金汇总表
5、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申报表
6、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22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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