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学生工作精品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4-05-14 17:0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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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校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时代新人铸魂工程”,不断提升辅导员理论实践研究素养,推动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以辅导员工作室为团队开展院内学生工作精品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题内容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等对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眼构建立德树人新生态新格局,开展彰显时代特征,具有原创性、探索性和基础性的研究;针对辅导员工作和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应用性研究。选题可参考《2024年学生工作精品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也可立足工作实际自拟题目,选题宜小宜实、切忌空泛。
二、申报对象
学院辅导员工作室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本次其他申报项目的成员,项目其他主要成员不超过5人,项目成员不能同时参与2个以上项目的申报。鼓励跨工作室联合组队申报。
2.前期已结项或正在研究的项目不得变向或重复申报。
四、申报方式
1.由于人员调整,请在原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基础上,进行人员整合,或单独申请新的工作室,各工作室直接以委托项目形式开展定向研究。项目选题由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与成员商议后提出,学工部审定,研究方向要与工作室定位紧密契合。
2.申报人按要求填写《2024年度学生工作精品项目申报书》(附件2),梳理项目支撑材料。6月17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5份报送至学生工作部41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86355793@QQ.com,邮件请注明“学院+负责人姓名+申报项目名称”,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87195171。
五、评审管理
1.学工部组织专家评审,根据申报情况、项目质量择优立项。委托项目按专家意见进行修订完善后直接立项。
2.建立项目库,学工部对立项项目实行入库管理,配套一定的经费支持。开展跟踪检查,有针对性的遴选一批建设质量明显或成果优秀的项目重点培育,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学生工作相关课题,对因各种原因不能启动或无进展成效或预期不能完成的项目视情况取消。
3.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自公布立项之日起)。
六、结题要求
1.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
2.结项成果包含调研报告、实践案例、学术论文、著作等,学工部将从严从紧审查成果质量,未能按期完成建设目标或验收不合格,将不予结项并取消下一轮申报资格。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4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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