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校区:
为加强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坚持教育与惩戒并举的方针,根据《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决定开展我院 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集中受理:5 月 7 日- 5 月 30 日
即时受理:根据违纪时间的实际情况
二、工作对象
1 、考察期不少于 6 个月的受警告处分者;
2 、考察期不少于 8 个月严重警告处分者;
3 、考察期不少于 10 个月记过处分者;
4 、考察期不少于 12 个月留校察看处分者;
5 、考察期未满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三、工作流程
( 一) 受处分学生在受处分期间接受教育态度诚恳,每学期至少主动向辅导 员汇报一次思想,认真撰写思想小结;
(二) 受处分学生在处分期满前 10 个工作日内向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校区 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解除处分审批表》见附 件 1;
(三) 各二级学院、校区在收到受处分学生的审批表后一周内,组织该班同 学对受处分学生在处分期内的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
(四) 各二级学院、校区须对拟解除处分的学生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并向 学生工作部提交审查结论;
(五) 学生工作部审核通过后,提交分管院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院行文解除处分。
(六) 受处分应届毕业生有以下情况,如政策性就业、高端就业、考取研究 生、应征入伍、平均成绩 75 分以上、第二课堂成绩单 10 学分以上、受处分后获 得院级及以上奖项、长时坚守志愿活动或参加社会服务活动获得表彰、证书等个 人突出表现者,可申请提前解除,所在二级学院、校区提出初步意见,由学生工 作部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是否予以解除。
四、需提交材料
1 、考察期间的思想汇报 (每学期至少一篇,依此类推) ,或相关个人突出 表现证明。
2 、申请人提交解除处分申请并填写《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 生解除处分审批表》 (学生填写见附件 1) ;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校区应定期清查违纪学生名单,对于考察期已满且符合解 除处分的学生,尤其是符合解除处分的毕业生要告知其相关政策规定,以免影响 学位证发放等。
2 、各二级学院、校区应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民主 评议小组成员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民主评议的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评议 的结果要客观、真实。
3 、各二级学院、校区应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实行一人一档,并 在工作时间内及时将电子档材料 (以学生班级姓名命名) 提交学生工作部审核。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93332
工作投诉电话: 027-87195156 (学生工作部)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4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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