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17 11:1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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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校区):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发布《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文件精神,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为精准落实退役士兵资助政策,确保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到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含2023年春季退役复学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年每生3300元,分春、秋两个学期,每学期发放1650元。
三、工作时间
3月16日-3月31日
四、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2023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申请统计表》(附件1),并提交一份退役证复印件纸质材料。
(二)二级学院(校区)审核
二级学院(校区)收集核查学生退役证复印件,汇总《2023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申请统计表》,并于2023年3月31日下午5:00前提交签字盖章版的统计表和学生的退役证复印件等材料,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1121786987@qq.com。
(三)学生工作部复核
学生工作部审核学生材料,并根据上级要求报送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数据及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各二级学院(校区)要充分认识退役士兵国家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解释工作。同时,提醒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占用普通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名额,也就是同一学年内获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格的同学,不得再申请普通国家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二)全面排查,精准资助
各二级学院(校区)要全面排查,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学生的个人信息审核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数据准确、不漏一人,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95156
学生工作部
2023年3月16日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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