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校园文明创建工作,提高师生公民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使校园环境优美、文化秩序良好、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文明创建先进宿舍”二、评比名额 评比“文明创建先进宿舍”按宿舍5%以内比例。三、评比条件 (1)内务卫生:按时打扫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和门窗、地面、窗台干净,物品摆放整齐,保证宿舍良好的卫生情况;(2)文明修养:遵守作息时间,自觉按时熄灯,杜绝晚归或夜不归寝,言行举止文明,不乱画乱贴,不在寝室开商店,不留宿外来人员;尊重楼栋管理人员,支持、配合必要的安全检查和正当的职务行为。登录健康网站,不沉迷于网络;不在楼道、楼梯等区域打球、打闹; (3)宿舍安全:注意财物安全,上课期间关窗锁门;宿舍内不私接电源,不乱拉电线、网线,不使用违规电器,不使用明火,不储藏易燃易爆物品。 (4)宿舍作息:严格按照晚上23点自律熄灯,按照“四早两晚一反对”活动要求,晚上22点后不在宿舍玩电脑游戏。 四、评比程序 (一)系部自评 各系部根据评比标准组成评比小组,开展自查自评工作,通过评比,提高学生宿舍环境质量,实现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二)学生工作处验收 1.抽查(分值占50%,满分10分) 由学生工作处、各系部选派辅导员、班主任与学生代表组成临时工作组,对各系部推荐出的优秀宿舍进行集中评比两次,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检查结果作为评比重要依据。 2.日常检查(分值占50%,满分10分) 学生宿舍辅导员和宿舍管理委员会对参与评比的宿舍进行不少于两次检查取平均分,检查结果作为评比重要依据。 (三)表彰和展示 对文明宿舍颁发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同时统一对文明宿舍进行展示和宣传。 五、奖惩办法 1.以系部、校区以学生宿舍为参评对象,对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按照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2.凡对检查不达标的单位将责令限期整改并与主要负责老师年度考核挂钩;对检查不达标的寝室将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内不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寝室,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按照《学生手册》规定取消寝室相关成员当学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对曾获评“文明宿舍”宿舍后,无法保持宿舍环境及精神风貌被认定为“不达标宿舍”的,直接取消寝室相关成员当学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收回“文明宿舍”称号。 3.学生干部(特指系部、校区团总支、学生会、学工助理团、院级各学生组织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所在宿舍被认定为“不达标”者,按相关规定,对该学生干部职务给予撤销或降级的处理。 六、评比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系部、校区充分认识到开展这一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要把它当作为优化校园育人环境,规范校园公共秩序,培养学生良好习惯,促进良好校风形成的重要工作来对待,要把它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载体来建设。 2.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本次活动要做到责任主体明确、进度要求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切实形成层层抓落实、人人抓落实的良好局面。邮科院校区参照本办法制定校区工作方案,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系部、校区要充分利用班会团会、网络信息平台、宣传横幅、宣传展板等多种渠道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各系部、校区要召开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以创文明宿舍为抓手,为学院校园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4.活动材料 各系部应在6月25日前将本系部以上活动的材料按照附件1.2以纸质版(系部盖章)形式报送学生处汪老师,附件3将电子版发至93349102@qq.com(优秀宿舍照片只需提供电子版,注明寝室号、学生名单,请系部自行归类梳理)联系电话:027-87195156。 特此通知。 附件:
学生工作处
(责任编辑:admin)2019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