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校区: 为切实加强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院的安全与稳定,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校区要通过各种方式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为了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系部、校区原则上不得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项目。 三、对确有需要组织学生在校外参加集体活动的,必须执行严格的报批制度。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的校外活动,须经辅导员(班主任)同意、各系部、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查,报学生工作处批准后方可组织;以社团(或其他学生组织)为单位组织的学生校外集体活动,须经社团(或其他学生组织)主管老师同意、社团(或其他学生组织)主管部门审批。 四、各系部、校区学生在开展校外集体活动前,应掌握集体外出活动区域环境状况,制定集体外出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五、对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责任事故的以及发生事故后采取瞒报、漏报的,追究相关责任老师失职责任。如有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学生在校外参加集体活动者,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者相应的处分。 六、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内容坚持“安全性、健康性”原则;活动的开展坚持“谁主管、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七、本通知要求各系部、校区通过班级传达到每个同学。传达不到位而发生安全问题追究相关老师的责任。 八、如学生遇到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一小时内)报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王佳伟 联系电话:87195156。 特此通知。 附件: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责任编辑:admin)2019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