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文明创建工作,提高师生公民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使校园环境优美、文化秩序良好、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根据学院《2018年校园文明创建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18年校园文明创建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12月 二、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校园文明创建先进单位:2个。 校园文明创建先进个人:各职能部门可推荐1人、系部可推荐2-4人(教师或学生各占一半)。 校园文明创建文明宿舍:各系部可按宿舍推荐不超过4%的比例推荐。 校园文明创建文明课堂:按照标准和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班级。 三、评比条件 (一)先进单位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校园文明创建的全过程,结合自身实际,把推进校园文明创建制度化、体系化、品牌化,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载体,效果明显。 2、充分调动师生员工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确创建目标和要求。在师生中广泛宣传校园文明创建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师生主动参与此项活动,设置了相关评比奖项,激励师生,加大评比力度,从上至下全员参与校园文明创建。 3、大力推动和改进文明寝室工作,制定评比细则和建设方案,落实学生“三自”方针(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设立责任人和责任范围,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文明执勤队和文明宿舍创建工作,提升大学生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根据文明单位建设标准,围绕文明行为、环境卫生、工作作风等要素落实工作机制。 4、以“四早两晚一反对”为抓手,通过学生组织和学生骨干,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建立志愿者服务常态化机制,在校内开展一系列具有鲜明特色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在校园和宿舍分化片区,设立责任人和责任范围,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文明执勤队和文明宿舍创建工作,提升大学生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 5、开展校园文明创建相关活动,通过专题宣传橱窗、校园网络媒体平台开辟专栏,及时报道、宣传文明创建活动情况,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先进个人 1、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主动参与学院和系部校园文明创建,在部门或系部取得一定成绩。 2、认真落实学院校园文明创建各项工作,积极鼓励引导学生开展“四早两晚一反对”活动,以正学风、兴校风为目标,通过主题班会、主题活动、网络平台、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旗帜鲜明激励先进、约束后进。 3、要以“四有”为目标做好学生“引路人”,在教书育人、科研创新、服务社会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辅导员党员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深化精准帮扶和学业预警工作,对特殊学生群体建立预警档案并跟踪做好约谈和帮扶计划,完善互信、互动、互助的校园育人机制。加强学生诚信教育,推进“诚信考场”工作和优良学风班建设。 (三)文明宿舍 1、内务卫生:按时打扫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和门窗、地面、窗台干净,物品摆放整齐,保证宿舍良好的卫生情况;2、文明修养:遵守作息时间,自觉按时熄灯,杜绝晚归或夜不归寝,言行举止文明,不乱画乱贴,不留宿外来人员,不在宿舍养宠物;尊重楼栋管理人员,支持、配合必要的安全检查和正当的职务行为。登录健康网站,不沉迷于网络;不在楼道、楼梯等区域打球、打闹; 3、宿舍安全:注意财物安全,上课期间关窗锁门;宿舍内不私接电源,不乱拉电线、网线,不使用违规电器,不使用明火,不储藏易燃易爆物品。 4、宿舍文化:宿舍文化格调高、同学关系和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四)文明课堂 1、课前准备:提前到达上课教室,做好准备,静候老师前来上课; 2、课堂卫生:保持教室清洁,桌椅整齐,垃圾入篓;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教室桌椅上乱写乱画; 3、课堂纪律:尊重教师,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课堂上不睡觉,不玩手机、发短信,不使用娱乐设备,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4、自习秩序:遵守自习纪律,自觉维护秩序,不影响他人学习,不喧哗、不打闹、不占座,不随意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 四、活动流程 (一)系部自评(11月26日-12月05日) 各系部根据评比条件组成评比小组,开展自查自评工作,通过评比,提高学生宿舍环境质量,实现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各系部应于12月05日下午2点前将参与评比宿舍名单及申报表(见附件1)上报学生工作处413办公室。 (二)学生工作处验收(12月05日-12月09日) 1、抽查(分值占50%,满分10分) 由学生工作处、各系部选派辅导员、班主任与学生代表组成临时工作组,对各系部推荐的文明宿舍进行集中评比两次,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检查结果作为评比的重要依据。 2、日常检查(分值占50%,满分10分) 学生宿舍辅导员和宿舍管理委员会对参与评比的宿舍进行不少于两次检查取平均分,检查结果作为评比重要依据。 对不达标或排名最后的宿舍取消本年度优秀宿舍评选资格,差额宿舍由学生工作处根据日常检查结果直接进行推选。 (三)学院表彰和展示(12月) 学院将于12月对评选的校园文明创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文明宿舍和文明课堂进行表彰,给予物质奖励和颁发证书,并在校园内通过宣传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对校园文明创建活动中好的成果将进行集中展示。 五、奖惩办法 1、以部门、系部、班级为参评对象,对获得“文明创建先进单位”称号的单位,学院将给予所在单位500元奖励并颁发奖状;以学生宿舍为参评对象,对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按照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物质奖励;以管理人员、辅导员等为参评对象,对获得“文明创建先进个人”的个人,学院将给予物资奖励并颁发证书;对“文明课堂”的班级将给予物资奖励并颁发证书。 2、凡在学校和系部组织的检查中不达标的宿舍,将取消该宿舍全体成员评先评优资格。学生干部(特指系部团总支、学生会、学工助理团、院级各学生组织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所在宿舍被认定为“不达标”者,按相关规定,对该学生干部给予通报批评,若因学生干部原因造成不合格、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撤职处理。 六、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要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开展这一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要把它当作为优化校园育人环境,规范校园公共秩序,培养学生良好习惯,促进良好校风形成的重要工作来对待,要把它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载体来建设。 2、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应通过召开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等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做到责任主体明确、进度要求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切实形成层层抓落实、人人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班会团会、网络信息平台、宣传横幅、宣传展板等多种渠道在学生中广泛宣传。 4、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单位应在12月10日前将活动的相关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见以下附件)上报至学生工作处413办公室汪老师处。 5、邮科院校区可参照制定校区工作方案。 特此通知。 附件: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责任编辑:admin)2018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