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校区: 为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 湖北银监局办公室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学院工作安排,要求在全院学生中开展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教育引导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全面清查学生中存在的不良网络借贷。 学院为学生统一办理的贷款方式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学院办理的其他一切贷款均为不良借贷。通过迎接省公安厅安全稳定检查工作布置会工作的要求,借助主题班会各系部、校区要对学生借贷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与学生签订远离不良校园贷的保证书,掌握真实情况。5月10日前,将清查结果及涉及不良借贷的学生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各系部、校区要加强监管,及时发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的苗头,帮助学生分析评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潜在的风险,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 二、加大学生消费观教育力度。 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的消费观,关心关注学生消费心理,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教育学生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适度消费。 三、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对于清查到存在不良网络借贷的同学,联系家长并反馈相关情况,请家长帮助学生及时偿还借贷,以免学生因经济压力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对于存在过度消费、超前消费的同学,学院与家长共同做好引导教育工作,并加强关注。 四、共同关注,精准帮扶。在清查过程中发现在经济方面确有困难的同学,要纳入到学院“精准帮扶”体系中,建档帮扶,缓解学生经济压力,保障学生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各系部、校区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统筹,务必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好校园不良网络借贷的风险防控和学生的引导教育,杜绝不良借贷进校园。 联系人:张珂维;联系电话:87195156。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7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