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校区: 根据我院《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院政发【2017】43号),现就做好2017年——2018年重症(慢性)疾病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正常参加我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经医疗机构认定的属于医保重症(慢性)基本范畴的在校学生。 二、资助条件 自学生报到入校之日起至2018年4月1日,总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0万元,已申报过重症资助的医疗费用不能重复申报。 三、资助标准
2018年4月15日。 五、申报材料 1、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重症(慢性)疾病资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4、医疗费用证明材料,包括:门诊及住院发票原件或复印件、费用总清单等可以支持医疗费的材料。 5、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治疗相关疾病的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支持门诊重症诊断的检验报告、影像学检查报告、病理检查报告。 六、其他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93332。 特此通知。 附件1: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重症(慢性)疾病资助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责任编辑:admin)2018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