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学院概况| 机构设置| 党建思政| 教学教务| 质量工程| 招生就业| 学生工作| 人才招聘| 信息服务
工作通知
当前位置:主页 > 学工动态 > 工作通知 >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30 14:06来源:未知 作者:学生工作处 点击:
各相关部门:
        根据《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实施办法》,为规范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用工单位
相关职能部门、各系部
二、报名资格
全院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三、工资发放
1、发放单位:工资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发放;
2、工资标准:200元/月/岗(根据实际情况可上下浮动50元);
3、发放时间:每月10日左右发放上月工资。
四、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岗位报备。各用工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岗位,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二阶段:公开招聘。各用工单位自行安排招聘。
第三阶段:分类面试。根据学生申报的岗位集中进行分类面试,面试主要由自我介绍、评委提问、评委打分三部分组成。面试时间及地点各用工单位自行安排。
第四阶段:确定名单。根据评委打分的情况,择优录取,拟录用名单报院领导同意后,面向全院公布。
五、日常管理
1、各用工单位负责人是勤工助学岗位的责任人,负责勤工助学岗位申报、人员的培训及建设管理。
2、学生工作处负责勤工助学人员资格审查、工资发放以及工资的审查及监管。
3、学生工作处适时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勤工助学人员进行表彰,并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
六、工作要求
1、根据学院党政联席会的决定,原在各职能部门、系部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一律撤销,不再设置从事行政部门辅助性、事务性工作的勤工助学岗位。按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到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来。
2、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要本着“方便互利、业余自愿、特困优先、以学为主、教管结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3、勤工助学岗申报资格必须严格审核,家庭经济困难是必要条件,所有勤工助学岗位只针对此类学生招聘,其他学生一律不得占用有限的勤工助学资源。如违反此规定,学生工作处将一律不发放勤工助学经费,相关工作由违规用工单位负责解释。
4、及时上报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
七、其它
材料上交点: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402室)
材料审核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95156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用工单位填写)
            2、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学生填写)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版权所有 ©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6 All Right Reserved.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虎泉街366号   电话:027-87193332  
电子邮箱:   网站永久域名:http://xg.witpt.edu.cn

学院官方微信

学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