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现将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金融安全知识普及 本学期暑假放假前,各高校要向每一名学生发放校园贷风险告知书并签字确认。同时,畅通不良校园贷举报渠道,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远离不良借贷、提高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 二、做好校内“校园贷”监管工作 要密切关注“校园贷”在校园内发展情况以及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校园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评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的潜在风险,及时以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警示信息。协助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排查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在本校提供的校园贷服务。当前一段时间,禁止一切网贷机构在校内开展业务,逐步消化存量。 三、有效引导学生合理金融需求 各高校要主动加强与正规商业银行的深度合作,共同为学生消费信贷构建规范有序的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大学生合理消费需求,形成对不良贷款平台的“挤出效应”。借助正规金融服务,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金融知识,树立合理健康的消费观念与诚信意识。
湖北省教育厅 2017年6月21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