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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校区)、大学生体育教育中心:
根据户口迁移相关政策,应管辖分局工作要求,为做好我院2026年学生集体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通过我院统招录取的,原户籍地在武汉市外自愿将户籍迁入我院集体户口的在校学生。
二、受理材料
根据2026年武汉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落户政策,湖北省内、外学生落户所需材料一致,如下:

三、相关说明
1、学生集体户口于每年新生入校后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2、我院学生集体户口由学生工作部集中管理,办理了户口迁移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申请迁出,只能在学籍异动或毕业年度办理户口迁出;办理户口迁移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3、请各二级学院(校区)、大学生体育教育中心审核材料,做好政策宣传,并提醒学生慎重考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请各二级学院(校区)、大学生体育教育中心于10月20日前将附件1纸质档签字盖章交至学生工作部402办公室。附件1汇总表电子档按要求以二级学院(校区)为单位打包发送到户口迁移工作群文件夹。
联系人:王婷玉
联系电话:027-87193332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6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