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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校区)、体育教育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资助育人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感恩教育、励志教育与榜样教育,充分展现我院学子在国家资助政策帮扶下,知恩感恩、自立自强、拼搏向上的青春风采,根据《关于开展第三届“助能筑梦,育人育心”系列资助育人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第三届“励志先锋”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部
承办单位: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二、参评对象
1. 全院受助学生(以2025-2026学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生为主);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3. 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各科(含考试、考查科目)均无补考,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茅;
4. 吃苦耐劳、意志坚强,勇于克服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在逆境中成长成才,个人感人事迹突出;
5. 心怀感恩,对同学、父母、老师、学校具有浓厚的感恩之情,并受到广泛的认可;
6. 在专业学习、学科竞赛、科学研究、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
三、评选流程
(一)初评
1、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班级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审核材料,全面、真实填写推荐意见。
2、各二级学院(校区)、体育教育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认符合条件的参评学生名单。组织符合条件学生集中展示、公开成绩、公平竞争,各二级学院(校区)、体育教育中心成立评审小组集体评分确定初评人选1-2人,并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初评名单及申报材料于4月23日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1182272546@qq.com(命名:xx学院励志先锋材料)。
(二)资格复审
主办(承办)单位对各二级学院(校区)、体育教育中心上报的学生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励志先锋”候选人。
(三)终评答辩会
学生工作部联合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组织“励志先锋”候选人公开举办“励志先锋”终评答辩会。入围候选人在答辩现场进行个人6分钟演讲,同时进行PPT展示。演讲内容主要是个人情况汇报及事迹成果展示,评委现场打分。根据评委打分评选10名“励志先锋”,数名“励志先锋”提名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并在相关媒体进行事迹宣传。终评答辩会时间初步定于2026 年4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营造积极向上氛围。各二级学院(校区)、体育教育中心要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展板、网站、微信等渠道加强活动宣传,积极营造诚信感恩、励志成长的资助育人文化氛围。
2、积极准备,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学生申请材料见附件:《2026年“励志先锋”申请表》、《2026年“励志先锋”申请名单汇总表》和个人事迹简介。
学生工作部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2026年4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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