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校区):
根据户口迁移相关政策,应管辖分局工作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年学生集体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通过我院统招录取的,原户籍地在武汉市外自愿将户籍迁入我院集体户口的在校学生。
二、受理材料
根据2025年武汉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落户政策,湖北省内、外学生落户所需材料一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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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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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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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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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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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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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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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副本(录取通知书遗失,需学校招生办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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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录取花名册(纸质+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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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学院名称,花名册需从招办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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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生所在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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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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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户口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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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报户口登记表(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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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必须学生本人手写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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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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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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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项材料同202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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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就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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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证明必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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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说明
1、学生集体户口于每年新生入校后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2、我院学生集体户口由学生工作部集中管理,办理了户口迁移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申请迁出,只能在学籍异动或毕业年度办理户口迁出;办理户口迁移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3、请各二级学院(校区)审核材料,做好政策宣传,并提醒学生慎重考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请各二级学院(校区)于10月20日前将附件1纸质档签字盖章交至学生工作部402办公室。附件1汇总表电子档按要求以二级学院(校区)为单位打包发送到户口迁移工作群文件夹。
四、其他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93332
特此通知。
附件1:XX学院2025年户口迁移汇总表
附件2:申报户口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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