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03 16:50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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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学院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高效的开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5年3月3日-3月20日
二、申请对象
全院在籍在校已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的学生
三、工资发放
1、发放单位:工资由学生工作部统一发放;
2、工资标准:勤工助学岗300元/月;
四、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申报用工需求。各用工单位根据本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说明岗位需求数量和岗位要求,于3月7日前将《勤工助学岗位用工需求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报学生工作部。
第二阶段:公开选拔。学生工作部核定各用工单位的岗位需求,向全院发布岗位需求;已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的学生于3月14日前向学生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请,将《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送至1食堂413徐老师处,学生工作部进行条件审核后将申请名单反馈至各用工单位,由各用工单位根据需求从申请名单中选拔符合要求的学生。
第三阶段:分类面试。各用工单位根据学生申报的岗位集中进行分类面试;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各用工单位自行安排。
第四阶段:公示备案。各用工单位根据公开选拔的结果,择优录取,将《勤工助学岗位人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于3月20日前报学工部汇总后,向全院公示,并备案存档。
第五阶段:工作考核。学生工作部在学期末根据用工单位对上岗学生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工资发放;对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勤工助学人员,将及时解除用工关系。
五、工作要求
1、按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到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来。
2、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要本着“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勤工助学岗申报资格必须严格审核,家庭经济困难是必要条件,所有勤工助学岗位只针对此类学生招聘,其他学生一律不得占用有限的勤工助学资源。如违反此规定,学生工作部将一律不发放勤工助学经费,相关工作由违规用工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徐珍 联系电话:87195156
特此通知。
附件:1.勤工助学岗位用工需求申报表(用工单位填写)
2.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学生填写)
3.勤工助学岗位人员汇总表(用工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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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勤工助学岗位用工需求申报表(用工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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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学生填写) |
学生工作部
2025年3月3日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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