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校区:
根据学院《辅导员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办法(试行)》[2023]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辅导员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二级学院、校区党总支副书记及辅导员
二、考核时间
2025年元月2-3日
三、考核内容
辅导员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实行量化指标体系评价,考核内容主要以《辅导员工作质量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为依据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一)报名填表。各二级学院、校区将辅导员带班情况、所负责年级情况以报告形式提交给学工部进行报备。被考核人对照考核内容,根据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企业微信电子台账与《辅导员工作质量评价考核登记表》(附件1)于12月30日12:00前将企业微信相关报告、《辅导员工作质量评价考核登记表》交到学工部,联系人:王一帆。
(二)台账统计。由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按照《辅导员工作质量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对辅导员企业微信电子台账进行整理、记分,由学生工作部负责汇总测评分数,并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序,本次考核只进行结果排序,不评定个人等级,排序结果进行全院公示三天。
(三)结果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将辅导员工作质量评价考核排序结果报送至人力资源部,排序结果与辅导员年终考核、绩效分配相挂钩,辅导员工作质量评价考核排名后20%的,其年终考核等级不得评定为优秀等级。
五、考核有关要求
(一)参加考核人员要实事求是,认真对待,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考核组成员与被考核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在考核时必须回避。
(二)考核期间辅导员参加工作未满一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三)上半年考核时间为3-6月,下半年考核统计时间为9-11月,填报内容统计截止为11月30日。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
1. 辅导员工作质量评价考核登记表
2. 辅导员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名单
3. 辅导员工作质量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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