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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准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17 14:3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各二级学院(校区):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校生续贷办理及资料准备(以前年度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各二级学院(校区)要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点击“申请贷款”,提交本人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及对贷款的认识和意愿等,确保续贷声明内容真实客观、积极向上。续贷方式可以采取远程办理方式,也可现场办理。

(一) 续贷远程办理
1.远程办理需满足:以前年度办理贷款电子合同;借款学生本人办理;借款学生关键信息不得变更;自备安装支付宝APP的手机。
2.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点击“申请贷款”,提交本人续贷声明。
3.身份认证:选择“线上签订合同”。学生需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确认系统生成合同信息后,用支付宝手机APP扫描系统弹出的身份证二维码,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
4.完成申请:身份认证成功后,回到在线服务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等待县资助中心审核。
5.接收回执验证短信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打印受理证明。
6.下学期开学初,将《受理证明》交给二级学院(校区)。
 注意事项: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等待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审查确认,接收回执验证短信(如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受理证明信息,可以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咨询)。

(二) 续贷现场办理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后,系统将提示学生选择“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学生选择“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系统将生成申请表。学生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       
①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②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3.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贷款办理现场。经审核同意后由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指导到场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姓名,需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打印借款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
4.下学期开学初,将《受理证明》交给二级学院(校区)。

注意事项
①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2次;
②续贷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办理续贷手续时,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县中心。
③专升本、本科毕业后考取研究生再申请贷款的,因就学信息发生变化,需先在系统中提出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再申请办理续贷手续。

二、在校生新贷申请及申贷资料准备(以前年度没有申请过贷款的学生)
各二级学院(校区)重点关注前九类困难学生、突发事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等学生群体,宣传并普及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使有需求的学生能了解并成功办理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贷款办理成功后需将“受理证明”回执在下学期开学初交至二级学院(校区)。

(一)在校生新贷申请贷款及材料准备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同时在系统内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并签字(不需要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和加盖公章)。
2.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3.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②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如属于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申贷手续,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如果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④下学期开学初,将《受理证明》交给二级学院(校区)  

三、各二级学院(校区)资助工作负责人员及联系方式:

 
部    门

 
联系人

 
咨询电话

 
学生工作部

 
徐老师

 
027-87195156/87193332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周老师

 
027-87195889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武昌校区)

 
黄老师

 
027-87193660

 
化工与材料工程学院

 
徐老师

 
027-87194186

 
经济与管理学院

 
许老师

 
027-87194370

 
马克思主义学院

 
徐老师

 
027-87193007

 
建筑与工程学院

 
陈老师

 
027-87195120

 
艺术设计学院

 
龚老师

 
027-87193861

 
外语学院

 
徐老师

 
027-87194936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邮科院校区)

 
石老师

 
027-87691322

 
流芳校区

 
陈老师

 
17307115110


四、其他
请各二级学院(校区)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规程有关规定将政策宣传到今年有贷款意愿的所有学生(含新贷和续贷)。具体办理时间可关注当地县级资助中心的通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如湖北省教育厅有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相关的最新通知,我们将及时告知。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95156
联系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4楼413室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4年6月17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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