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3.25-5.25”心理健康月 系列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3-15 17:2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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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校区:
为推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广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更好地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在校园中形成良好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全面提高学生心理素养,让学生懂得“善爱我”和“我爱我”,进而学会爱他人、爱社会。经研究决定,2024年心理健康月活动自3月25日正式启动,请各二级学院、校区根据各自情况开展相关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心有繁星,沐光而行
二、活动时间
2024年3月23日至5月25日
三、活动内容
(一)学院活动
1、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暨心理活动月启动仪式
(1)时间:3月25日
(2)地点:学生一食堂楼下
(3)具体要求如下:
① 在学二食堂侧面等进行心理咨询、春季心理健康教育等普及性知识宣传
② 3.25-5.25期间不定期邀请校内校外专家开展春季心理健康知识系列宣传讲座
2、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
(1)时间:4月24日下午2点至5点
(2)地点:大礼堂
(3)具体要求如下:
二级学院、校区及大学生心理委员会各派1支队伍参加心理情景剧决赛,以“心有繁星,沐光而行”为主题,通过艺术表演对大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弘扬正能量与奋斗精神。
作品参演人员4人以上,16人以下(含16人)。每个作品指定一名负责人,全剧演出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之内。
各参赛队提交的剧本电子稿,封面内容包括:剧目名称、创作人员(含集体照)、表演者、指导教师、二级学院名称。4月8日前将参赛剧本及报名表以文本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至学工处415办公室林灯老师处,联系电话:027-87195171,邮箱:790324794@qq.com。
根据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决赛成绩,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另设最佳编剧奖1名,最佳表演奖2名(男女各1名),并分别颁发证书及奖品。
3、心理健康及危机干预培训
3.25-5.25期间不定期举办培训会,已心理健康及危机干预为主题。针对对象分别为心理委员、寝室长以及学工队伍。
4、“心有繁星,沐光而行”游园会
(1)时间:5月24日(周五)下午16点-19点
(2)地点:体育场
(3)工作要求:请各二级学院、校区结合学生专业特色组织设计闯关游戏,参加“一路生花”主题游园活动。设备活动奖品,提高学生参与度。
(二)二级学院、校区特色活动
1、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
(1)时间:3月25日——5月25日之间
(2)地点:自定
(3)工作要求:要求心理委员并以班为单位组织《生命教育及危机干预》主题讲座。
2、特色心理教育活动
(1)时间:3月25日——5月25日之间
(2)地点:自定
(3)工作要求:请各二级学院、校区结合学生特点及专业特色至少开展2项特色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留下档案记录,整理装订后交学生工作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备案。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努力把心理健康活动月系列活动办成学院校园文化中的品牌活动。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二级学院、校区要努力作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板报、宣传栏等宣传教育方式,进一步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形成良好导向,营造浓厚氛围。
请各二级学院、校区积极宣传、发动广大同学参与,为全院学生心理健康共同努力。
学生工作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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