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延期离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12 14:46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各二级学院(校区):
根据学院有关工作安排,2023届毕业生需于6月16日离校。因特殊原因延期离校的毕业生,需办理延期离校手续,相关要求如下:
1、填写《2023届毕业生延期离校申请表》;
2、6月20日前离校的毕业生,报二级学院审批;
3、6月20日后离校的毕业生,由二级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批;
4、针对心理问题毕业生,一律报学生工作部审批后相对集中居住;
5、延期离校时间内,学生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人身、财产安全由自己负责,并按时搬离学生宿舍。
6、各二级学院(校区)于6月17日12:00前将《2023届毕业生延期离校汇总表》报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葛莹莹 联系电话:87195156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届毕业生延期离校申请表》(学生填写)
2.《2023届毕业生延期离校汇总表》(二级学院填写)
学生工作部
2022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admin) |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