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16号文件,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鄂教思政[2012]13号文)的精神,充分发挥学院班级心理委员的作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举行2018级新生心理委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院18级班级心理委员及心理委员会成员。 二、培训目标 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参与心理工作的学生理解和掌握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表现和应对措施。要求心理委员明确工作职责,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能自觉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观察并及时报告同学中存在的异常心理现象,协助学校院开展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三、培训内容 (一)理论部分
每位心理委员写一份培训感想,组织一次以心理健康为主题的班级活动,写出活动小结。 四、相关要求 1、各系部要充分认识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督促完成培训的相关任务,并提醒学生注意培训会场秩序和纪律。 2、请心理委员提前10分钟到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进行现场签到。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责任编辑:admin)2018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