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校区: 学院将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更新工作,请各系部、校区结合各部门实际,认真组织落实本单位工作,具体程序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8年学院全日制在校生中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且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认定时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10月19号。 三、认定标准 具体认定标准请参照《2018年版学生奖助工作文件汇编》中《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执行。 四、认定程序 学生提交《认定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在信息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提交申请→系部导出申请学生信息表 1、学生递交困难佐证材料 2018级新生:提交录取通知书中寄送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级以上民政部门的公章)及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各学部、校区加盖公章)。 其他年级新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交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需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级以上民政部门的公章)及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各学部、校区加盖公章)。 申请退出家庭经济困难档案库的学生:提交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档案库退出申请表》 2、学生申请 学生访问校园网主页登录信息门户(建议用360极速模式浏览器),点击“学生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档案库学生入档申请”—“点击申请”,填写“困难生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 五、工作要求 1、各系部(校区)务必切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班级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监管,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做到准确认定、为困难学生的 后续资助工作奠定基础。 六、其它 工作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027-87195156 附件:1、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责任编辑:admin)2018年9月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