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院有关工作部署,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于10月22日(周日),对我院2017级新生进行心理测试。为了有效落实这项工作,以达到预期效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10月22(周日)上午9:00-11:40,下午14:00-16:40 二、测试地点 3号教学楼602、603、604、605 三、测试对象 2017级新生 四、测试方式 网络在线测试 五、测试流程 登陆http://122.204.42.12/-→在“用户登陆”下输入学号、密码(6个6)-→心语心理测评系统-→点击左上角“心理测评”下的“症状自评量表测试(SCL90)”-→阅读完指导语后,点击“开始答题”-→全部做完后点击“提交”,出现“提交成功”,表明答题有效-→点击右上角“退出”,离开即可。 六、工作要求 1、宣传工作。各系部要召开班主任会布置此项工作,要求班主任对心理测试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宣传,务必通知到各班学生,要求学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完成本次心理测评,禁止请同学代替作答,任何不真实的信息都会导致测试无效。要求学生测试时,按第一感觉答题,不做过多思考。 2、组织工作。各系部要精心组织,系部心理老师务必到场负责本次测试工作,确保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每场次的时长为20分钟,要求各班以班级为单位提前1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做好考勤工作,并填写《知情同意书》(见附件3),将未参加测试的学生名单报至工作人员。 3、补测工作。10月22日中午12:00-14:00开放604、605机房用于补测。如果因特殊原因,当天不能参加测评的同学,须向系部请假,补测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7195165。 附件1:2017级新生心理测试安排 附件2:关于新生心理测试的说明 附件3:知情同意书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 2017级新生心理测试安排表(62个班)
附件2: 关于新生心理测试的说明 一、进行心理测试要注意的事项: 1、心理测验不同于考试或其他测验,务必请同学们按照自己的真实情况,根据自己的第一感觉进行测验。 2、心理测验的结果由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妥善保管,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只有心理健康中心老师和自己有心理测验结果的知情权。 3、测试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测试程序进行,不能做测试要求以外的动作,否则结果无效。 4、测试期间不得大声喧哗、嬉戏,不得利用上机测试时间做与心理测试无关的其他事情。 二、关于测试结果的说明: 1、心理测试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同学们认识自我、了解自我,为同学们发展自我提供科学依据,心理测试的结果不会进入档案,更不会影响同学们的评优、升学和就业。心理测试的结果会严格保密,只有您自己和咨询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才能看到。 2、我们所使用的测验是编制、施测、计分、解释都经过严格标准化的专业心理测验,并经过广泛和长期的临床检验,被证明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因此,首先要确保您在测试时是按照自己的真实情况作答的,您的测试结果才有一定的可信度。 3、心理测试的结果受到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出现“错报”和“漏报”的情况,即测评结果显示您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不代表您一定不需要帮助;而测评结果显示您心理健康状况出现问题时,也不必紧张慌乱。心理测试的结果只是您认识自我的一个参考依据和辅助手段,不要根据测试结果给自己贴上标签,带来不必要的心理压力。 4、心理测试的结果只反映你某一特定阶段的心理健康状况,而人的心理状态是随着周围的环境和时间的变化而发展变化的,因此,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测试结果,并结合自己目前的状态,进行自我调适,并积极寻求帮助。 附件3: 知情同意书 亲爱的新同学们: 为增强新生的心理健康意识,给新生提供一个认识自我、接受自我的机会,全面了解新生入学后整体心理状况,建立新生心理档案,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采用症状自评量表(SCL-90)对新生进行心理测评。 测评数据由中心统一存档管理,尊重学生隐私,遵守保密原则。测评结果不对学生学籍、入党、考研、奖惩和就业等产生影响。大家如实填写即可。 同意书:我已阅读并理解这些信息。我自愿参与中心测评。 系部 班 2017年______月______日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地址:3栋宿舍一楼 107-117室 预约电话:87194519 办公电话:87195165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