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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双评”工作方案

时间:2017-09-30 18:00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一、评选对象
个人:所有已注册在藉学生和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在藉学生(2017级学生除外)
集体:所有学生班级(2017级学生班级除外)
  • 评选时间
    9月30-10月31日
三、奖项设置
综合奖学金:特等、甲等、乙等、丙等
个人评优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集体评优优良学风班
四、名额分配
1、各系部(校区)综合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优良学风班由各系部(校区)据实申报,不设名额限制。
五、评选依据
(一)各奖项评选依据
1、综合奖学金:按2017年版《学生奖助工作文件汇编》中《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综合奖学金管理办法》和《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执行;
2、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2017年版学生奖助工作文件汇编》中《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奖励办法》执行。
(二)综合奖学金加分认定说明
1、有获奖证书类:以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为准。各地区及其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不能直接作为加分依据,由学生工作处统一认定;
2、无证书类:需提供相关主办单位加盖公章的材料,且系部(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加盖公章的有效(网站发表新闻的,不能作为加分的依据);
3、体育竞技类:以公共学部体育教研室公布的成绩且加盖公共学部公章的有效;
  1. 团学组织类:院团委加盖公章的材料在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的有效;各系部(校区)团总支加盖公章的材料在各系部审核备案的有效。
  2. 勤工助学组织类:学生工作处或各系部(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加盖公章的材料有效。
   “双评”期间,相关各项认定材料以学生工作处公示结果为准,所有加分认定解释权在学生工作处。各项认定材料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
六、工作进度
时  间 工作进度
9月底 召开 “双评”工作布置会,发放相关表格。
10月15之前 各系部、校区初审、汇总,并公示
10月18日 各系部、校区将公示后结果上报至学生工作处
10月20日 学生工作处复审、公示
10月下旬 党政联席会审核确定
11月 总结表彰
七、工作流程
1、综合测评
学生自我综合测评;班委会、团支部对全班学生集体综合测评,评测结果进行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并确认签字,结果上报系部(校区)。
2、系部(校区)审核
系部(校区)对各班级推荐名单先审核、后公示。如无异议,系部副主任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系部(校区)协调学生本人、班干部、班主任再次确认,无异议后系部副书记签字确认,系部(校区)公示。
3、确认上报
系部(校区)公示后,学生无异议,系部(校区)按照要求上报至学生工作处;学生有异议,系部(校区)协调相关人员再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至学生工作处。
4、复审公示
学生工作处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复审,并在全院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1. 审核确定
    经学生工作处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获奖名单报党政联席会批准。
八、公示要求
公示包括网络平台公示和宣传板公示,两者应同时进行。网络平台公示应包括各系部(校区)网站、QQ空间、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板公示统一摆放在三教楼下,每页纸右上方加盖系部公章和学生工作处公章,以复印件公示,原件上交至学生工作处。版头书写“XX系部(校区)2017年‘双评’表彰推荐名单公示”,下方注明办公室电话和截止时间(联系电话不得留手机号码)。
九、奖金发放
1、个人奖金直接打入学生个人中国银行卡中,学生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核实签字确认(特别是身份证号和中国银行卡号,一人一号,不得共用卡号)。无中国银行武汉本地开的卡或遗失、挂失、停用、销户的卡,请学生自行补办。
2、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其奖学金经学生本人同意后,可先充抵学费。
3、集体奖金以银行划拨形式发放,由班主任或班长代为领取。
十、评选要求
1、各系部(校区)组织学习培训。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干部认真学习2017年版《学生奖助工作文件汇编》,了解2017年“双评”工作政策,领会文件精神,督促各班级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实施办法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注意本学年受纪律处分且处于处分期学生取消参评资格。同时,各单位要成立“双评”工作小组并及时报送各单位“双评”工作方案(含各单位名额分配表)。
2、“双评”工作是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各系部(校区)既要严格掌握“双评”工作条件和标准、审核程序和环节,又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对三好学生标兵、优良学风班的评选必须采取集中展示、竞争性选拔的方式进行,不得直接指定或个别评议。注重对先进典型的学习和宣传。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班级、系部(校区)、学生工作处三级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未经班级、系部(校区)公示不得上报学生工作处。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不予受理。对在“双评”中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及名额,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4、学生综合测评和奖项推荐实行签字确认制度。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汇总表需学生个人、班干、班主任签字确认,系部(校区)汇总表和申报表需系部副主任(邮科院校区为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确认。签字必须本人亲自签写,如需代签应注明代签人。
5、报送材料明细及要求。
各单位报送的纸质版材料均需负责人签字盖章。
A、各单位“双评”工作方案及名额分配方案于10月10日之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B、附件5、7于10月15日之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C、附件4、6于10月18日之前报送材料。
   十一、联系电话
系部(校区) 电话 办公地点
机械与电气工程系 87195889 31212室
化工与材料工程系 87194186 3202室
经济与管理系 87194370 3502室
建筑工程系 87195120 31007室
艺术设计系 87193861 31102室
公共学部 87194936 3302室
邮科院校区 87691377 红楼111室
学生工作处 87195156 大学生活动中心413
 
十二、监督电话
   学生工作处   027-87193552   
   纪检办公室   027-87194529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2017学年“双评”名额分配表
2、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汇总表及班级双评推荐表(系部留存)
3、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明细表(系部留存)
4、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标兵申报表
5、2016-2017学年综合奖学金汇总表
6、2016-2017学年优良学风班申报表
7、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汇总表
2016-2017“双评”工作方案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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