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关于开展“3.25—5.25”心理健康活动月的通知》要求,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于5月23日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委小组,对3月25日-5月23日系部开展的心理健康月系列活动进行评议,经学生工作处审核,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等奖 机械与电子工程系 二等奖 经济与管理系 三等奖 公共学部 艺术系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5月24日—2019年5月28日。 如有异议,可向学院纪检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反映。 纪检办公室:胡旗 027-87194529 学生工作处:冯丽梅 027-87193552
学生工作处
(责任编辑:admin)2019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