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全国民办高校学生工作者联席会《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民办高校辅导员工作高峰论坛的通知 》(民学会【2018】4号)中附件3:《关于开展评选第三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发布《关于推荐第三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侯选人的通知》,经个人申请、各系部及职能部门推荐,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本公示的公示期为2018年4月4日至4月8日。如广大教职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纪检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7-87194529 027-8719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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